坚决落实《劳动法》,激发内需的关键所在

我们拥有14亿的人口,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,制造业实力在全球名列前茅,220多种工业产品的产量更是全球第一。从理论上看,自给自足的可能性很大,14亿人的消费潜力足以消化国内绝大部分的生产能力,摆脱对国际市场的依赖。然而,现实却不容乐观。预计到2024年,我国居民消费率仅为39.9%,对比于美国的67.9%,差距显而易见。虽然我们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输出到全球,国内普通消费者却仍然对消费持有顾虑。虽然工厂的产能充足,商场的货物琳琅满目,但普通消费者缺乏消费的勇气和能力,更重要的是缺乏消费后无忧的信心。实际上,民众迟疑于花钱并非简单的消费观念问题,其根本在于用工环境的恶劣。一旦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,内需的扩大就始终缺乏核心动力。

传统的用工模式早已堵塞了经济发展的双端。许多企业的生存方式简单粗暴:以降低基本工资为首,延长工作时间,社保缴纳维持在最低标准,辞退员工几乎没有滞后成本。这种模式在短期内确实能够降低成本,但其潜在风险无比深重。在内部,不少年轻人被困在漫长的工作中,早九晚十、大小周成为常态,随时待命的工作状态也使得他们几乎没有休息的机会。拼命工作的收入有限,缴去房租和日常开销后剩余的钱只能存着,并不是他们不想消费,而是由于加班费得不到保障,社保存在空缺,随时面临失业的恐惧,普通人怎敢轻言花费。而在外部,依靠压低人力成本获得的低价出口商品,频繁遭遇海外的反倾销和关税壁垒,甚至在对方的劳工标准壁垒下举步维艰。最终,依靠剥削人力实现低价并不能形成真正的竞争力,压低民众收入与消费的同时,还给外贸带来了合规风险,内需与外贸陷入僵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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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的实施并没有对社会造成正面影响,反而使得“考公狂热”愈发严重。民营企业是就业的支柱,贡献了超过一半的税收和六成以上的GDP,七成的技术创新以及八成的城镇就业人口。然而如今,民企在求职者中的吸引力却在下降。互联网大厂的员工常常担心自己在35岁后被淘汰,而中小型民企则不时爆出欠薪、外包洗年限以及变相裁员的问题。与之相比,国企和体制内的工作成为了少数能够执行双休、足额缴纳社保、不随意裁员的“避风港”。因此,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追求稳妥,优秀的学生埋头备考公务员,具备技术的人才对民企的不确定性感到畏惧,纷纷选择不参与市场创新和研发。大量优质人才不再创造新的增量,而是争相抢夺有限的存量岗位。在我看来,这并非年轻人贪图安逸,而是在用工底线被一次次突破之后,普通人做出的自我保护选择。当《劳动法》停留在纸面上时,就业市场便划分为两个世界:一部分人有法律的保护,而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只能寄托于企业的良心。人才未能流入市场主战场,民营企业无奈地陷入低价竞争,14亿人所蕴藏的消费潜力自然难以释放。

要想打破现状,单靠口号是无济于事的,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并进行适时修订,双管齐下,确保《劳动法》真正落实在现实中。首先,要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,让违法成本远高于守法的代价。劳动者的维权不应仅仅依靠个体的力量,企业的违法行为必须受到主动的监管。劳动监察部门应开展定期核查,利用工资流水、考勤记录与平台派单数据深入挖掘那些经过精心伪装的合同条款。对此,上市公司、大型企业、互联网平台应施行零容忍的态度,而中小微企业则应设定合理的过渡期,但在欠薪、漏缴社保和超时加班等底线问题上,规范标准务必维持不变。同样重要的是,劳动监察需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。一些地区为了招揽投资,对违法用工行为视而不见,监管不严的行为必须受到追责,这样法律才能真正有威慑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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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需要优化法律条款,保障合法的工作努力,拒绝无偿的剥削。许多人存在误解,认为严格执行《劳动法》即为反对奋斗和追求平等,其实这是部分企业故意传播的谬说。双休、足额社保、加班费、解约补偿,这些都是普通岗位不可妥协的底线。的确,市场上存在高薪高强度的创新工作,但高抱负与高薪酬的换取应是均衡的,绝不允许将“奋斗”作为剥削的借口。法律的修订应当设立合规的通道:特殊工时岗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,自行决定无效;需设定月度工时上限,遇紧急项目加班后需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,并留存完整的凭证。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应包含基本工资、岗位工资及各类固定补贴,严禁仅用底薪计算加班费。企业利用“奋斗协议”迫使员工接受更改岗位、未续约或进行背景调查威胁的行为,都应视为无效。坚持维护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底线,通过合理增加收入来提升消费水平,并且为高强度创新岗位保留合法的发展空间,以保持社会的创新活力。唯有走两条路,经济才能稳步向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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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构建良性循环:高生产力—高收入—高消费。在早期发展阶段,我们依赖廉价劳动力吸引资本,以投资和出口推动增长。而随着生产能力的提升,这一模式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瓶颈。虽然商品得以生产,民众的购买力却跟不上,这使得产能过剩的问题愈加突出。内需不足,企业为了抢夺海外订单而内卷降价,最终又遭遇外部劳工标准的打压。健康的经济循环应当是:高生产力带来更高的劳动力报酬,提升收入的同时激活消费,旺盛的消费促进企业获得合理的利润,最终反过来进一步投资产业。《劳动法》的意义并非单纯的福利,它是初次分配的平衡器,通过制度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回报。